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訂房住宿須知

  1. 辦理入住須出示身分證件並與符合訂房者資料。

  2. 房費於入住時結清。  尾款付款方式為現金或匯款,訂金為匯款30%。連續假日為50%。

  3. 入住時間 15:00,退房時間 11:00。 超過17:00入住請與民宿聯絡告知入住時間,

   未聯絡的狀況將被視為NoShow 即為當日取消訂房。

  4. 超過11:00退房,將收取一晚房費。

  5. 住宿成員須至少 1 位成人。

  6. 請於預計入住日期14日前通知,取消天之之規定詳情如下:
  入住前10~13日取消訂房,將收取30%訂金費用。
  入住前7~9日取消訂房,將收取50%訂金費用。
  入住前4~6日取消訂房,將收取60%訂金費用。
  入住前2~3日取消訂房,將收取70%訂金費用。
  入住當日取消訂房,將收取100%訂金費用。
  中央氣象局發佈之天然災害及導致道路受損等因素
  可選擇延期或訂金全額退款,轉帳產生之費用需由訂房者負擔。

  7. 民宿鑰匙若有遺失損壞,須賠償工本費新台幣500元。

  8. 民宿嚴禁室內吸菸/酗酒/攜帶寵物/攜帶易燃物或使用火源/謊報住宿人數及任何犯罪行為。

   違者需賠償損失及修繕金,犯罪或危害公共安全之行為會報警處理。

  9. 個人貴重物品財物請自行妥善保管,如有遺失概不負責。

10. 民宿有權拒絕住客任何觸犯中華民國法律之行為,拒絕投宿及報警方處理。

11. 續住不更換床單/ 浴巾,如有更換需求可電洽民宿管家。

12. 夜間22:00之後為寧靜時段,請降低音量勿大聲喧嘩及使用擴音設備影響周圍安寧。

13. 請愛惜使用設備物品,如遭汙損、毀損、遺失,照價賠償。

14. 入住後發現有任何設備物品損壞情況,請立即通知民宿,以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爭議。

15. 民宿不承擔因旅客個人行為在入住造成的任何人身傷害、財物損失等相關責任。​

   請入住旅客自行注意安全及照顧兒童旅伴,謝謝您的合作。

訂房後即代表同意遵守以上注意事項,
若有違反情況民宿有權拒絕入住,已付之房款恕不退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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